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提高我校招生工作的社会信誉,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简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及学科特点
集美大学是一所福建省省属公办多科性大学,地处著名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建的厦门集美学村,具有88年的办学历史。江泽民同志为学校题写校名并题词,李鹏同志对办好集美大学也专门题词,李岚清同志亲自为学校揭牌。中共福建省委书记担任校董会名誉主席、福建省省长担任校董会主席。集美大学现有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水产学院、生物工程学院、体育学院、财经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艺术教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社科系、中文系、工程技术学院、航海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诚毅学院等19个学院和2个直属系、19个硕士点、52个本科专业、13个高职高专专业。专业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8个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000多人。教职工24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多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500多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49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入选“福建省千万人才工程”10人。学校占地面积230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8.2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2亿元,图书馆建有数字信息检索中心,拥有藏书173万册,电子图书36万种,中外文现刊3000多种,中外文数据库22种。学校建有千兆高速校园网,并已开始全面采用IPv6新一代网络技术。集美大学以本科教育和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努力把学校办成一所面向特区、面向海洋、面向海内外,在国内和东南亚地区有一定影响的多科性大学。
第二章 招生专业、招生地区及招生要求
第二条 2006年招生专业和招生地区
本科专业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法学、社会工作、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英语、日语、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地理信息系统、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环境工程、交通运输、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物流管理。
高职专业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商务英语。
2006年招生计划为5763人,其中本科计划4763名,少数民族预科计划100名,高职高专900名,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宁夏、新疆等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可上网查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条 各专业招生时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集美大学招生体检补充规定》(见附件)。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四条 2006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1、学杂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专业 |
艺术(本科)
师范类 |
艺术(本科)
非师范类 |
软件工程类
(本科) |
其余本科专业 |
高职专业
(中加合作) |
其余高职专业 |
学杂费(元) |
6000 |
7000 |
10000 |
3600 |
15000 |
6000 |
2、按学院(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按每生每年360元至1200元(公寓)收取。
3、学杂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第五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
一、 优秀奖学金:
1、适用普通专业学生:
一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63.9%,占缴清学杂费的学生总数3%;
二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47.2%,占缴清学杂费的学生总数12%;
三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36.1%,占缴清学杂费的学生总数20%。
2、适用高职专业(软件专业除外)的学生
一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33.3%,占缴清学杂费的学生总数3%;
二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23.3%,占缴清学杂费的学生总数12%;
三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18.3%,占缴清学杂费的学生总数20%。
3. 适用高职软件专业的学生
一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17.8%,占缴清学杂费的学生总数3%;
二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14.4%,占缴清学杂费的学生总数12%;
三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8.9%,占缴清学杂费的学生总数20%。
4、 适用于航海、农林、师范类等本科专业的学生
一等奖:800元/学年,占缴清学杂费的学生总数10%;
二等奖:600元/学年,占缴清学杂费的学生总数20%;
三等奖:400元/学年,占缴清学杂费的学生总数30%。
二、单项奖及国家、社会、企业、个人捐赠的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集友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等。
三、勤工助学基金。组织特困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帮助学生解决部分经济困难。
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应凭“录取通知书”向家庭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凭当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个人书面申请于入学报到后由学校根据条件统一推荐向学校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第六条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第七条 我校招生录取按省招委会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科专业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20%,高职高专专业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0%,录取名单由学校审核,报省招办审批盖章。
第八条 录取新生必须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
第九条 严格按教育部和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第十条 录取新生必须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纪律,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十一条 学校可根据出档的生源情况,确定必录线。
第十二条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表现。录取新生时详细审查“中学生德育考核表”以及各年操行评语材料,全面分析情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往届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必须有考生所在单位(未参加工作的考生由街道办事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作出全面鉴定,对犯过错误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材料。考生的直系亲属(指父母或抚养者)或主要社会关系(指与考生在政治思想、经济上有直接联系者)有重大问题,应附调查证明材料。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② 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
③ 扰乱社会治安,走私贩私,贪污盗窃,违反社会治安条例的或其他刑事犯罪行为的。
曾有上述问题,经两年以上考察,确已悔改,由所在单位证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出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制定的补充规定,仔细审查考生的高考体检表,不录取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学生。新生入学报到时将进行身体复查,对高考体检中隐瞒身体状况或弄虚作假者将作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处理。
第十四条 专业调配原则
一、校内二次投档原则上根据省招生办投档情况,确定热门专业先行第一批按1:1投档。
二、认真对待专业志愿,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第二批投档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调剂,并注意保护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权益。生源多的专业可往生源少的专业调剂,确保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本科批次录取时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在10分以上。专科高职批次录取时专业级差为5分以上。
三、凡符合规定的照顾对象,按政策规定的分数线投档。拟择优录取或者优先录取的,必须具备有关证明材料。
四、本科批次录取,高于本校同批次各专业录取最低分10分以上并有愿意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除了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五、学校对部分经济、管理、语言类等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主要为英语和数学科目),录取时由现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每批次的出档情况予以确定单科成绩最低控制分数。
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
一、艺术类音乐学、美术学专业招生分师范和非师范二类。福建省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面向省外艺术类专业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都合格的考生中,师范类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师范类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专业(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或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有文理兼招的省份,理科考生文考成绩将按分数线折算为文科考生文考成绩,具体为:理科考生文考成绩除以理科分数线,再乘以文科分数线。)
二、体育类分统招和单招二类。福建省体育类文理兼招,面向省外体育类只招收体育理科考生。
统招是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都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有文理兼招的省份,文科考生文考成绩将按分数线折算为理科考生文考成绩,具体为:文科考生文考成绩除以文科分数线,再乘以理科分数线。)
单招是我校做为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确定的具有单独招生的资格的普通高校,面向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招收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其专业考试参加我校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专项进行考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且我校组织考试(全国统一时间)阅卷,在学校确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体育成绩录取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排序择优录取。其中一级运动员(含一级)以上运动员招生数运动训练专业不少于计划数的15%,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不少于计划数的10%。
第五章 纪律检查
第十六条 招生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检查出档考生的调配以及录取新生的情况。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0592-6181580)和电子信箱:jiwei@jmu.edu.cn,查处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和事。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 校 网 址:http://www.jmu.edu.cn
招生办联系电话:0592-6183371
0592-6181301
传真: 0592-6185889
招生办电子信箱:zsb@jmu.edu.cn
附:集美大学招生体检补充规定
集美大学招生体检补充规定
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对报考我校航海类水上专业、体育类专业考生确定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其余各专业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一、本科专业
1、航海类水上专业:
《航海技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肝功正常,澳抗显阴性,双眼裸视力均在5.0以上,无色盲色弱,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考生。
《轮机工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肝功正常,澳抗显阴性,双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考生。
2、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身高男不低于1.65米,女不低于1.55米。无色盲色弱。
《社会体育》:身高男不低于1.65米,女不低于1.55米。无色盲色弱。
《运动训练》:双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 报考条件除与“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相同外,还要求运动等级达二级(含二级)以上,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一级运动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民族传统体育》:双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运动等级达二级(含二级)以上。 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一级运动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二、高职高专专业:
《航海技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肝功正常,澳抗显阴性,双眼裸视力均在5.0以上,无色盲色弱,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考生。
《轮机工程技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肝功正常,澳抗显阴性,双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考生。